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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展是 甚麼?

外展是甚麼?

邊緣青少年輔導實戰工作坊(2003)第一節
講者:陳子陞先生 香港仔明愛外展社會工作隊隊長


一)        外展與家庭生活教育
外展服務與家庭生活教育(Family Life Education)像是兩種南轅北轍的服務,但其實他們本是同一種類的社會服務。始於70-80年代,學者以系統概念(System Approach)去分析青少年,並指出朋輩、學校、家庭這三個系統對青少年成長尤其重要;離散工作手法、學校社工、家庭生活教育也因此而開始發展。而有違規行為的青少年,他們大多與家庭和學校系統沒有正常的連繫,朋輩系統就成了他們最重要的影響。直至後期,外展服務與家庭生活教育分出來自成一家。

二)         外展與社區工作
另外,很多人認為外展通常只會採用到社會工作手法裡的個案工作(Casework)或小組工作(Groupwork)手法。然而,外展工作基本上主要套用了社區工作(Community Development)的工作模式。首先,傳統的個案及小組工作的工作員主要只會在辦公室內工作,而外展工作員與社區工作的工作員一樣,主動走到工作對象出沒的地方與他們接觸、工作(亦即「落區」工作)。另外,社區工作很強調環境對人的影響,而外展工作也正是抱著這信念的。

三)        三種角度看外展工作
工作手法,一項服務,一項使命

[sell=50]
我們可以從以下三種角度去看外展:
1)        外展是一項服務
外展服務的服務對象是年齡介乎六至廿四的青少年,以展外手法與他們接觸並提供服務。現時香港共有十六隊的地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YOT),並設有青少年深宵外展服務(YND)為夜遊青少年提供服務。

值得留意的是,外展服務的主要目標不是改善青少年的現有問題,而是防止他們的行為問題惡化,令他們有較正面的生活習慣,加強他們解決問題的能力,因而可以有較正面的人生觀。

2)        外展是一種工作手法
外展社會工作採用整合的社會工作手法,這包括個案工作(如輔導工作)、小組工作(如組群、群黨工作)及社區工作 (如社區調查或社工教育)。而且,外展服務的服務對象大多不喜歡或不善於直接表達他們對社會的不滿,所以外展工作員往往也成了他們的代言人,代表或鼓勵他們發表自己的意見,這也算是社區工作的一部份。
外展作為一種工作方法,亦有它的工作階段 (Stages of Work)。外展工作一般可分為五個階段:識別階段 (Identification)、初步接觸階段 (Initial Contact)、社交關係階段 (Social Relationship)、協助關係階段 (Helping Relationship)及終結階段 (Termination)。
第一階段:識別階段 (Identification)
外展工作員要開始工作的首要任務乃是認識社區。因著環境對服務對象有重要影響的信念,一個怎麼樣的社區就會孕育出怎麼樣的青少年。因此,走到社區了解其文化及其潛在問題,實是了解服務對象時不能缺少的一個步驟。另外,工作員在走到社區(或作「落區」)時,除了與服務對象接觸外,更應要接觸社區內不同階層的人士(如報攤小販、便利店職員等),從他們的角度了解社區或區內的青少年。工作員更可藉此在區內建立個人網絡,這有助他日後能更快捷地接收到區內的消息。而且,這些階層的人士一般都較易接觸;良好的社區關係使工作員能更容易地投入那社區工作,亦成為工作員日後處理較嚴峻的個案 (Hardcore cases)時重要的心理支持。再者,擴張社區網絡有助工作員建立其工作員形象,令青少年對他產生印象,有助工作員日後與他們接觸。

第二階段:初步接觸 (Initial Contact)
要與街頭的青年初步接觸,工作員必須有一些能吸引他們的破冰(Ice-breaking)技倆。傳統上也有很多不同的破冰技巧,以下略述其中的一些以供參考:
i.        「單刀直入」:工作員可向服務對象直接介紹自己是外展社工的身份以展開彼此的對話
ii.        「投其所好」(「搭訕」):工作員可因應服務對象喜歡的話題而開始與他們閒談
iii.        「牛頭唔搭馬咀」:這剛是「投其所好」的相反,工作員不用深思談話的內容,只要隨意說一些東西來試驗服務對象的反應。若這技巧能引起對象有所回應,即使是一些較負面的反應(如責罵工作員),工作員也算能成功地與對象有初步的接觸。若工作員已使用了此技巧好一陣子,但對象仍沒有任何反應,工作員也只能知難而退,再找機會與他們接觸。
iv.        「一起玩耍」:工作員可以參與對象所玩的活動作為接觸點,如打籃球、打遊戲機等。這技巧在球場、遊戲機中心更為適用。
v.        舉辦活動、擺放攤位 (RoadShow):工作員可在對象常出沒或聚集的地方,藉舉辦一些小型活動或擺放攤位 (如量度體溫、血壓等),製造與對象接觸的機會。
vi.        問卷調查:工作員亦借在社區進行問卷調查來與對象開始接觸。
vii.        宣傳中心活動:工作員可以派傳單、「洗樓」(逐家逐戶宣傳)等方式向對象宣傳中心活動,以宣傳單張為媒介與對象開始接觸。
viii.        「烏蠅佢地」:這個意思是說工作員以一些方法吸引對象的注意 (Attention Seeking)。如工作員可選擇一個固定的時間,穿著容易辨認的服飾,在對象聚集的地方出現。與對象的接觸宜短及頻密,令對象慢慢地對工作員產生興趣。這技巧尤其適用於那些經常在固定地點聚集、有黑社會背景的年青人 (俗稱「佗地」)。

由於現時青少年聚集的地方由屋村遷移到人流急促的商業區,工作員與對象的接觸往往是偶然而不是穩定的,「短而頻密」的接觸方式也就不能見效。故此,工作員需要快速地吸引對象的注意或興趣。給予對象一些好處(「比著數」)是一好方法,而好處可分為兩類:需要費用及不需費用。需要費用的好處包括由社會福利署提供予一些弱細社群的優惠,如海洋公園優惠入場票等。不需費用的好處包括對象所需的一些資訊 (如職業空缺、培訓資料、面試技巧等)或中心的服務 (如遊戲機、跳舞、樂隊(Band)、心理測驗、體能測試、掌相、搭羅牌等),這些都能增加他們跟工作員接觸的動機。

總括而言,要接觸街頭青少年,工作員需要有勇氣及敢於嘗試。事實上,工作員也不需要害怕,因街頭青年的朋輩大多是從街上接觸而認識的,工作員的主動接觸於他們來說實是見怪不怪。

第三階段:建立社交關係 (Social Relationship)
由於外展的服務對象大多不是自己感到有問題而尋求協助,工作員在正式協助他們處理問題以先,必需與他們維持良好的關係。然而,很多外展社工與服務對象的關係也只是停留在這階段,即使有危機(Crisis)出現,亦未能進到協助關係 (Helping Relationship)。重點就在於在這個社交關係階段,工作員能否讓對象清楚了解外展社工的角色及其服務。在與對象的接觸中,工作員可透過附教育意義的遊戲或活動(如「百萬富翁」形式的電腦遊戲),與他們討論法律責任、毒品的禍害等。此外,工作員也需以不同方法為自己及其服務宣傳。其實,一些接受過工作員提供服務(如陪同上庭、到警署等)的青少年本身,也能為工作員向外宣傳,為他建立聲譽(「口啤」)。除此以外,工作員亦可為自己製造宣傳的機會,藉某些情景刻意提及自己的工作性質:如工作員遲到,他可向服務對象解釋其遲到的原因是陪同某青年到警署。另外,工作員也可與服務對象一同看報章或提及一些跟他們有關的新聞,並說出自己曾怎樣處理或可提供什麼服務。這些方法都能簡接地讓服務對象知道,當他們遇上類似的情況時,可找工作員協助。

第四階段:協助關係 (Helping Relationship)
這階段的內容將會在未來課堂詳細講述。

第五階段:終結 (Termination)
在決定終結一個個案時,工作員先要考慮的問題就是何時結束個案。根據外展社會工作指引內將服務對象的年齡介定於六至廿四歲,故當案主的年齡超過此年齡介限時,工作員就不能再為他提供服務。另外,當工作員能協助案主建立一定的自我解決問題能力,而案主亦能延續這能力;或當影響他社交功能的問題有所下降時,工作員也可將個案終結。


案主在終結階段的時候,他的情況可能會有所反覆,問題可能再次出現。這可能是案主故意或非故意地倒退 (Regression),目的是表達他不願意個案被終結;但這也可能是工作員最初的評估不足,以致案主問題仍未徹底解決。

終結個案必須要有計劃及安排,故終結個案不等如與案主斷絕所有來住。若案主遇到問題時,仍可找工作員幫忙,但工作員亦要小心判斷及考慮以下問題:案主的問題是否需要以外展服務的形式跟進、是否有其他專業較外展服務更為適合案主、工作員的再次介入會否造成案主的倚賴而不能自我成長等等。此外,工作員可協助案主有效地運用其他社區資源。

3)        外展是一項使命
外展工作除了是服務、工作手法外,它也是一項使命。要完成這項使命,工作員需要抱有以下的特點:
i.        以人為中心 (Person-Center):工作員要為案主切身處地地去想,從他們的需要出發
ii.        主動 (Active):工作員需主動接觸服務對象,與他們「埋身肉搏」
iii.        恆心 (No Give Up):因著對成年人的不信任,外展對象會經常挑戰工作員,以試探他們的接納程度。故此,跟他們接觸是一項耐力戰,但這也是一個建立對工作員信任的機會。
iv.        創意 (Creativity):跟年青人相處、接觸是沒有一套特定的方法的。因此,工作員需要有創意,願意嘗試不同的方法與他們接觸;當發現某方法行不通時,便要轉換另一方法。
  

邊緣青少年輔導實戰工作坊(2003) 筆記
本文由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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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方式主要是鼓勵同工多分享,多討論,
這樣才有進步呀!!

Van@YouthConcer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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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h services are now integrated.

The outreaching services, children & youth centre and school social work are now integrated 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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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唔係間間社工課程既學校都有呢個題目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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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想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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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當年我在澳門理工實習都沒有這課題,學野都係要過香港,跟外展隊出去學野,我是跟夜貓及觀塘外展隊,學習YND及Y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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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

外展工作與一般的青少年工作有什麼最大的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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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看法呢?
不如您先分享一下澳門的工作狀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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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找了一點關於澳門外展服務的資料,跟大家分享。

澳門日報(10/04/2007,標題︰針對青少年濫藥趨嚴重為禁毒工作盡力 三青年外展隊推新服務)提到︰
「本澳現時以“官資民營”方式開辦,專門針對偏差行為青少年的外展服務團隊包括有基督教新生命團契青少年拓展部、聖公會北區青少年服務隊、街總社區青年服務隊。」

以下是一些相關資料︰

聖公會北區青年服務隊(http://www.qoos.com/moevents/group.php?g=343)
Sheng Kung Hui North District Youth Service Team   
  
「拾星路上,全賴有您」的服務理念
「拾星」是取自「拾星的老人」故事。
海星被沖上岸後,便會乾涸而死,它們必須水中才能生存。有一位老人每天在海邊,把沖上岸的海星拋回海裡。有一日,有一位過路人問這位老人:「這麼多海星沖上岸,你救得幾多?」老人只是說:「不救它們,它們就必定會死,所以盡力而為,救得多少便救多少。」外展服務亦如是,北區複雜的環境並非有利青少年成長,一些迷失方向的青少年漸漸被人遺棄,他們的需要被人淡忘,中心的展外服務是主動去接觸他,協助他們重拾信心及希望,重過健康的生活。外展社工如拾星老人,會盡力而為,協助青少年渡過風暴的青春期。同時我們相信,除了社工的努力,社會人士的了解、支持和接納亦十分重要。給予離校的青少年一個重返校園的機會、給予待業的青少年試工機會等等,一些簡單的工作,已對這些處弱勢的青年人有重大意義。故此,「全賴有您」就是期望社會人士的支持,一起協助處於社會、學校、家庭邊綠的青少年,共同建立關懷的社區。

一九九九年獲社會工作局撥款成立之聖公會北區青年發展中心(前稱聖公會黑沙環青年發展中心),是全澳門首支由政府津助的專業青年工作隊,利用展外及社區工作的手法,協助北區有需要的青少年面對和克服他們所面對的問題。外展社工每週定期落區,到青少年聚集的球場及公園等接觸有需要的服務的青少年,過程中處理了不少危機介入,包括家長求助及離家出走的青少年,針對青少年的需要及特性,外展社工提供個案及小組輔導。中心於二零零三年擴展服務範圍,於筷子基開設新中心,中心易名為〔聖公會北區青年發展中心(筷子基)〕,舊中心亦改稱為〔聖公會北區青年發展中心(黑沙環)〕,擴展後一如既往繼續為該區的青少年提供適切的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其中重點服務包括就業輔導計劃、少女危機預防工作及家長支援工作。
隨著澳門的整體青少年服務發展,是項服務亦於二零零六年再擴展成為〔聖公會北區青年服務隊〕,編制內的專業社工數目一再增加,但仍會堅守以外展手法,服務有需要的街頭青少年。當中重點推展的服務務包括「危機家庭兒青支援服務」、「生涯規劃及職業輔導服務」、「濫藥青少年支援服務」。將來待有關法例修訂後,亦會為涉及司法程序的青少年推行分流措施的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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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ntidrugs.gov.mo/big5/recover/centre/02smartyouth.htm

「Smart Youth - 青少年拓展部」為「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轄下之服務單位,於2003年8月設立,負責對有濫用藥物傾向及高危青少年傳遞減低傷害資訊及作輔導之外展服務隊,以耶穌愛世人的精神及透過不同的手法,期望青少年能遠離毒害、發掘個人潛能、實踐理想,重過健康生活及建立美好前程。

宗旨及目標:

1. 開展日間或深宵外展服務,主動接觸服務對象;
2. 提供適切之濫用藥物禍害訊息及健康教育,減低濫藥行為對他們的傷害;
3. 為相關對象提供適切的服務和輔導,如︰康體活動、專題講座及詳細之身體檢查服務等。

對象:
29歲以下有濫藥習慣或高危之本澳青少年

服務內容:

1. 即場身體檢查
  設立服務站,為喜夜遊之青少年提供即時的簡單身體檢查服務及藥物濫用禍害訊息。
2. 個案輔導及轉介
  為服務對象及其家人,提供適切的個案輔導及轉介服務。
3. 活動
  因應青少年的興趣及需要,定期舉辦各項球類及文娛康體活動,例如︰生活體驗營、山嶺訓練、野外定向、手工藝及義工培訓服務等;另外,更會不定期參與社區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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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您所分享的資料好好

就您所分享聖公會北隊的「拾星」
他們出了一本分享集
好好看的
大家想辦法「班」一本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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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很想看

我是一名半外展社工,一位外展新手,很多有關外展的..仍在努力學習中....
大家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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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名外展新手~ 大家都要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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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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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實在意義重大呢!讓我認識了更多關係外展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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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he...睇下有無新衝擊先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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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有任何感想、分享
在此發表吧!

等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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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整合的外展服務資料,現今實是太少了!!!
好想下載,不過未有$$$$$$$$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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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彩既分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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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you for your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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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用的資料! 第四部份的青年人非法行為的處理是很直接的提醒!!

另,若青少年遭到刑事檢控,為幫助其不留案底,可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
1.控方撤銷控罪
2.簽保守行為
3.不認罪,打官司勝訴
4.裁判官仍保留青少年罪犯(16歲以下)不留案底的權力

當然,“不留案底”對青少年的成長是否最優選擇,則因人而異了。。。
生瓜變熟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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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案底」,是什麼一回事?
「留案底」,對事主的影響是什麼?

刑責與案底的關係
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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