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愛與性]
friend前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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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ihung
時間:
2012-3-8 04:39 AM
標題:
friend前性行為
本帖最後由 laihung 於 2012-3-8 04:43 AM 編輯
星島日報
2012年2月17日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專注青少年問題的社工朋友,教一班老餅幾個青少年的專用語,要大家與時並進,愈聽愈心寒。
對於部分十二、十三歲的青少年來說,婚前性行為已Out,他們奉行「Friend前性行為」,先性後友,到頭來愛不愛是另一回事,總之上牀是交友的前奏。儘管有不少與十六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被捕入獄的個案登在報上、上電視新聞,都起不了阻嚇作用,友群的壓力,成班Friend做你不做,會被排擠嘲笑。十二、十三歲性徵未完全成熟,體毛也未出齊,便急不及待嘗禁果,罔顧後果。
無奈的聲音說:「Friend前性行為,總好過一夜情,連朋友都沒得做。」社工慨歎問題似流感擴散嚴重,政府官員卻視若無睹。靠人不如靠自己,自小為孩子打好道德、性愛觀念根基,成長過程中,多溝通外,要令他們忙碌,消耗他們多餘的精力,令他們零時間行差踏錯,但別誤會是上完英文補習班,去補習中文,再去學琴,學這學那,而是投其所好,喜歡畫畫去參加畫班、睇畫展,喜歡足球去參加足球訓練營,一星期踢三日波,加上唸書的功課,時間精力已用得八八九九,安全系數比較高。
「夾人仔」是另一個青少年的新興語,「人仔」並非指人民幣,也不是指用機械臂去夾的毛毛公仔,是指胎兒,夾人仔即是墮胎,台灣叫「夾娃娃」,有錢的青少年在香港「夾」,經濟能力差的,會由朋友帶路冒險到深圳去夾,沒有Friend前性行為,便可避過夾人仔一劫。在有錢使得鬼推磨的大環境下,唯有灌輸因果鬼神論,指夾人仔等如謀殺,會作孽,影響她的命運,希望可以嚇得他們不敢亂搞男女關係。
社工朋友說青少年失戀便去「拉小提琴」,並非愛情食白果,改而寄情音樂去拉小提琴,而是𠝹手玩自殘。
別要指社會冷漠,議員無反應,家長的事自己解決,子女是自己的,養不教父母之過,給他們多點時間、愛和耐心,生活充實開心,負能量便會消失。
查小欣
(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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